1.铁矿石期货有无日内价格波幅限制?如有,具体价格波幅限制标准是多少? 在哪里可以查询铁矿石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
铁矿石期货合约有日内最大价格波动幅度限制,交易所制定了各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比例。按照合约是否为新上市未成交合约、已成交合约、交割月合约,执行不同涨跌停板幅度,具体如下:
交易所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涨跌停板幅度数值中的较大值确定。
目前,铁矿石期货各合约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为 8%。客户可以在交易所官网主页-业务/服务-业务参数-交易参数- 交易参数表中查询最新的涨跌停板等参数。
2.如何判断铁矿石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是否出现了停板(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在哪里可以查询相关合约是否出现停板的信息?
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市前 5 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时,该期货合约即出现了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俗称出现停板)。
客户可以在交易所官网主页-行情数据-统计数据-阶段统计-合约停板查询中查询某合约是否出现了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
3.当铁矿石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时,其交易保证金标准是否会提高?涨跌停板幅度是否会扩大?
当铁矿石期货合约出现连续第一、第二、第三个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时,其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将按如下规则变化:
其中,M 和P 分别代表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下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Margin) 和涨跌停板幅度(Price limit)。
4.铁矿石期货是否有持仓限额?如有,境外客户交易铁矿石有哪些限仓规定需要注意?交易所对参与铁矿石期货的期货经纪公司和境外经纪机构是否有限仓?
铁矿石期货实行限仓制度。交易所规定了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铁矿石期货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需要注意,与国际上很多市场不一样的是,铁矿石期货合约多头持仓和空头持仓分开计算,不做净头寸管理。并且, 铁矿石期货限仓实行的是事前控制(委托时会检查是否超仓)。此外,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分别适用不同的限仓数额,进入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限仓数额从严控制。
目前,大商所只规定了铁矿石期货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限仓标准,对期货公司会员和境外经纪机构没有限仓。
客户可以在交易所官网主页-业务/服务-业务参数-交易参数-日交易参数中查询到铁矿石每一交易日各期货合约的具体投机限仓标准。
5.投资者可否超出交易所投机限仓标准?如何办理持仓豁免相关业务?
为更好满足市场套保需求和促进市场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功能发挥,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有持仓豁免相关规定。
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者可以超过交易所投机限仓标准。但是,这两类客户超过交易所投机限仓标准前,需要向交易所进行申请,待交易所批准后方可按照规定持有超出投机限仓标准的额度。
套期保值和套利持仓豁免具体申请材料要求、审核原则等见交易所官网首页-业务/服务-业务指引-监察与风控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与资料下的套期保值管理业务和套利业务相关内容。
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申请套期保值和套利持仓豁免的,应当委托其境外经纪机构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理。
6.一个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其持仓量分开计算还是合并计算?同一集团多个实体参与交易(多个客户),持仓是分开计算还是加总计算?
一个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其持仓量合并起来计算。
同一集团多个实体持仓是否需要加总计算,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如果是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其需要向交易所报备,报备后交易所将对相关账户持仓合并管理。实际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见《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 易管理办法(实行)>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标准的通 知》。
7.铁矿石品种有无大户报告要求?如有,大户报告的标准是什么?境外客户如何报送大户报告? 铁矿石期货实行大户报告制度。
当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 80%以上(含本数)时,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
客户须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报告;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境外客户,应当委托其境外经纪机构报告,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期货公司会员报告。
8.哪些客户要进行程序化交易报备?程序化交易客户如何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什么?
计划使用或已经使用程序化交易的客户需向交易所报 备。程序化交易是指由计算机按照事先设定的具有行情分析、风险管理等功能的交易模型,自动下达交易信号或报单指令 的交易方式。
客户须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报备;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境外客户,应当委托其境外经纪机构报备,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期货公司会员报备。
程序化交易报备内容主要包括:交易策略、使用软件功能、软件接入方式、软件提供者、合规操纵说明等。
9.期货公司与境外交易者或者境外经纪机构发生期货业务纠纷,可以提请哪些单位调解处理?
《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与境外交易者或者境外经纪机构发生期货业务纠纷的,可以提请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以及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处理。
10.境外交易者或者境外经纪机构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严重危害中国期货市场秩序、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承担何种处罚?
境外交易者或者境外经纪机构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严重危害中国期货市场秩序、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求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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