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钱的起源
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一黑手党开了一家洗衣店,他在每天核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会把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再向税务部门纳税,扣除应缴纳的税款后,“黑钱”就“洗白”,变成他的合法收入。
二、洗钱的含义
洗钱,通俗来说就是“洗黑钱”,通常是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将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洗钱的步骤
第一阶段:存放,是洗钱活动的第一个环节,即将犯罪非法收益通过存款、电汇或其他途径放入一个金融机构。特点是将犯罪收益处理为其他易于掌握和看起来不是特别可疑的形式进行保管。如走私大量的货币现金、将赃款转作金融机构存款以便与合法存款混同、分散存款或进行商业交易、其他放置赃款方式等。经过存放阶段后,不法分子的非法收益进行了初步的加工和处理,为进一步洗钱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成为整个洗钱活动的基础。
第二阶段:掩盖,是具体的“清洗”钱的过程,也是洗钱活动的核心。在这一阶段,不法分子利用种种手段将非法收益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来回划转,采取多种形式使非法收益披上合法外衣,模糊非法收益同犯罪收入之间的关系。如通过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黄金市场、汽车市场甚至街头零售业,制造出复杂的交易层次,多次转移或多次交易,甚至采取匿名交易,刻意蒙蔽或规避审计,将非法的资金与其来源之间的联系人为地割断。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掩饰、隐瞒非法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之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三阶段:整合,是洗钱活动的最后一环,也被形象地描述为“甩干”,即使非法变为合法。在这一阶段,不法分子把经过离析后、一般人难以觉察其非法性质和来源的财产以合法财产的名义转移到与犯罪集团或犯罪分子无明显联系的合法机构或个人的名下,投放到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去。这样,犯罪分子就可以自由支配清洗后的收益,进行挥霍、享受,实施新的犯罪,甚至恐怖犯罪。
四、洗钱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5日,人民银行2020年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反洗钱法》修改工作正式启动。要以《反洗钱法》修改为主线,全面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反洗钱监管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