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权流程

(一)非到期日

当日交易时段,可以通过客户端、会员端对期权持仓提交行权申请。结算时,交易所处理当日行权申请。

(二)到期日

当日交易时段及闭市后,客户可以通过客户端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闭市后客户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时间,由会员与客户约定。

当日交易时段及闭市后15:00至15:30间,会员可以通过会员端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批量放弃指令,也可以通过会服系统提交单笔行权申请,但不能提交单笔放弃申请。通过会服提交的行权申请,交易所不冻结相应期权持仓。

结算时,交易所对剩余未处置的到期期权持仓,按(相对结算价)实值期权自动行权、虚值期权自动放弃处理。会员应提醒客户平值附近期权持仓,可能会由于结算价与收盘价差异,造成交易所自动处理结果与预期不一致。

二、买方主动行权校验

对于期货期权,买方申请行权时,可用资金应当满足期货交易保证金要求,会员冻结客户相应资金与持仓。资金不足的,会员不得接受客户的行权申请。买方在期权到期日申请放弃时,会员冻结客户相应持仓。

撤销相应行权或放弃申请时,会员释放客户相应资金与持仓。

三、到期日行权资金测算与批量放弃

会员在到期日前一日结算后及到期日盘中和盘后,对客户行权资金进行测算。通知测算资金不足,特别是行权资金缺口较大的客户做好资金准备,避免因资金不足而无法行权。对行权资金仍不足的客户,通过批量放弃程序生成放弃持仓名单,以指令形式报送至交易所。

会员应事先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行权资金测算标准,做好到期日批量放弃相关数据的保存与备查,作为批量放弃潜在法律责任的依据。对批量放弃的标准,可以将手续费或实值额程度等情况纳入考虑。

会员应备足结算准备金,交易所会测算会员行权资金情况,并通知资金不足会员及时追加资金。

四、到期日行权处理顺序

到期日结算时,交易所按以下顺序处理行权:

1. 行权或放弃申请及批量放弃;

2. 会服单笔行权申请;

3. 交易所自动行权或放弃。

五、行权配对原则

在结算时,期权卖方配对原则遵循先投机,再套利,后套保的顺序进行行权配对。对同属性下的期权持仓,按照建仓时间从长到短进行配对。

六、行权与履约

行权执行后,看涨(跌)期权买方按行权价格建立相应标的期货买(卖)持仓,看涨(跌)期权卖方按行权价格建立相应标的期货卖(买)持仓,且计入期货成交量。


投机或套保属性期权行权后的期货持仓,继承原有投机或套保属性。

七、手续费

期权行权手续费为0元/手,行权后的期货新开仓按期货开仓手续费3元/手收取。

八、其它问题

(一)期权到期提醒

自期权合约到期日前3天起,会员应通过客户端、短信或结算单等方式,通知客户期权到期日期,提醒客户妥善处理到期期权持仓。重点关注实值期权持仓量较大客户,防范行权资金不足和超仓风险。

(二)大量虚值期权行权

对有大量虚值期权行权的客户,会员应重点关注并提醒客户操作。

(三)到期日未成交平仓单

对到期期权提交的平仓单,若在闭市前未撤销,客户或会员在15:30前无法通过交易指令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若客户行权资金测算不足,实值期权自动行权后会增加资金缺口,会员应在闭市前提醒客户及时入金或撤销平仓单。也可与客户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对此类情况由会员代客户撤单。

(四)单边市

若期权到期日遇到标的期货合约因单边市而暂停交易的,相应期权合约的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会员应当提前通知客户相关情况。

(五)做市商行权后持仓对冲

对做市商客户,行权后的期货持仓仍按做市商对锁仓对冲平仓原则处理,非做市商客户不进行行权后的期货持仓对冲。

(六)行权后会员资金不足

行权后会员资金不足的,按目前期货强行平仓制度执行。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7年3月3日


责任编辑:韩奕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