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金制度

  一般月份棉花期货合约按持仓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具体见下表:

  一般月份交易保证金比例

  双边持仓量(N万手) N≤16 1630

  交易保证金比例 7% 9% 12% 18%

  交割月前二个月份和交割月前一个月份棉花期货合约按上旬、中旬和下旬分别采取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具体见下表:

  品种 交割月前二个月份交易保证金比例(%)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易保证金比例(%)

  棉花 上旬和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7% 10% 15% 20% 25%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包括套期保值和套利持仓)分别达到最近交割月份市场单边持仓15%、10%、5%的,则在正常保证金比例上提高5个百分点。

  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凡持有交割月份合约的会员,应当按合约价值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割月份第五个交易日结算时,应当按合约价值的50%交纳交易保证金。

  凡未能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者,交易所有权对其持有的该交割月份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可以维持现有持仓水平。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新开仓合约按该级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交易结束后,交易所对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当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四个交易日累计达到合约规定涨(跌)幅的3倍、连续五个交易日累计达到合约规定涨(跌)幅的3.5倍,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的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提高交易保证金的幅度不高于合约规定交易保证金的3倍。

  当某期货合约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按规定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投资者的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

  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2.涨跌停板制度

  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若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50%。第二个交易日的价幅在原价幅基础上自动扩大50%(只向停板方向扩大)。

  若第二个交易日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第三个交易日自动回复到合约规定价幅和保证金标准;若第二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和下一交易日维持提高后的保证金比例不变,下一交易日价幅维持提高后的价幅。若第三个交易日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第四个交易日执行合约规定价幅和保证金比例。

  若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交易所可以休市一天,有权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交易所也可根据市场情况选择采用下列措施化解风险:

  强制减仓。交易所将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且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交易日结算价的7%的所有持仓,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盈利持仓按规定方式和方法自动撮合成交。强制减仓前,投资者(包括非经纪会员和经纪会员的投资者)锁仓部分自动对冲。

  若市场出现结算或交割风险,正在产生或将要产生重大影响时,交易所可决定并公告选择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比例,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推迟交割日期,延长交割时间等措施,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比例不超过20%。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追加到位。

  强制减仓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强制减仓的数量为强制减仓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申报但没有成交且投资者(或非经纪会员,下同)该合约的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交易日结算价7%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交易所将按照先申报先平仓的原则进行强制减仓。因自动对冲投资者双向持仓造成投资者持仓少于平仓单所报数量时,系统自动将平仓数量进行调整。

  3.限仓制度

  一般月份交易所对棉花期货合约分别按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实行限仓。具体限仓比例和数量如下:

  棉花 一般月份最大单边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比例或绝对量(手)

   经纪会员 非经纪会员 投资者

  单边持仓8万手以上单边持仓8万手以下 ≤15%12000 ≤10%8000 ≤5%4000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易所对棉花期货合约单边持仓按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以及上旬、中旬和下旬实行绝对量限仓。具体限仓数量如下:

  品种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最大单边持仓(手)

   经纪会员 非经纪会员 投资者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上旬 中旬 下旬

  棉花 8000 4000 2000 4000 2000 1000 2000 1000 500

  交割月份交易所对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投资者交割月份的持仓实行绝对量限仓。具体数量如下:

  品种 交割月份最大单边持仓(手)

   经纪会员 非经纪会员 投资者

  棉花 1000 300 100

  经纪会员名下全部投资者所有持仓的合计数(多头部位、空头部位分别计算,下同),不得超出该会员的限仓数额。

  同一投资者在不同经纪会员处的多个交易编码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限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