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作为一种衍生产品,其核心本质是一种权利的买卖。在人类的历史上,买卖权利的交易,有着漫长的历史。大家耳熟能详的是发生在圣经里的故事和古希腊哲学家利用购买橄榄榨汁机看涨期权投机致富的故事。
古代权利的买卖的起源
权利的买卖可以作为一种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作为一种绝佳的风险管理工具。其应用可以追溯至中世纪的欧洲大陆。
最好的例子是在12世纪的热那亚(Genova)和其他的一些意大利海港城市海上贸易中“海事贷款”的流行。当时的跨国贸易的主要运输方式是海运。因为缺乏先进的技术预测海上风暴,没有完整、准确的航海地图和导航仪器,加上海盗的横行,货船最终无法到达目的地是很普遍的事情。
当时没有金融机构,更没有现在意义上的保险合同。为了规避贸易船只在海上出意外而无法到达的风险,一种被称为“海事贷款”的海上贸易融资逐渐在贸易商之间流行开来。贸易商会找到当地的一些有经验的投资者去给他们的海上贸易进行融资,并承诺未来会给出比融资额高的还款,但还款的唯一条件就是货物、船只必须安全到达。换句话说,如果货物没能安全到达,贸易商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将货物以成本价格卖给贷款方的权利。这一点类似于现在的看跌期权。
与此同时,因为其标的是货物、船只,行权与否在于货物、船只是否安全到达,所以在计算利息的时候,利率与船只航行的历程和路线成绝对的正比。如果航行目的是离热那亚较近的城市或地区,例如撒丁岛、科西嘉岛、法国南部等,利率可以在10%—20%之间。如果要去离热那亚较远的城市或地区,例如法国勒旺等,利率可以高达50%。
虽然“海事贷款”还不能以纯粹以风险管理工具来看待,因为它同时具备融资的性质,它的出现无疑证明了权利的买卖在很早以前就已经被人们用于风险的管理。
近代商品期权交易起源
期权交易在12世纪到15世纪只是雏形,且很多交易都是海港城市贸易商对海上贸易风险的管理。从16世纪开始,期权的交易开始迅速从海上贸易的意外风险管理扩展到商品的市场的风险管理上。
1501年,安特卫普(Antwerp)被葡萄牙国王选作香料交易的集结地。一个旺盛的商品交易中心开始在欧洲大陆成长。当时安特卫普的贸易商一般会通过预付款交易的方式去进口香料,即货物一旦到港,便可凭合约去取货物。由于信息闭塞、供应极度混乱、交通不畅,香料的商品价格经常在货物的运输途中便上蹿下跳。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常让贸易商银行家们措手不及。同时,这类合约变的非常具有投机性。安特卫普的商品交易市场变得充满投机气息。
为了迎合贸易商的风险规避需求,各种衍生合约应运而生,其中有一种叫做“溢价交易合约”。“溢价交易合约”是一种“条件远期合约”,贸易商通过支付一定的溢价金额便会拥有一个货物到港、结算时取消这份远期合约的权利。当货物到港、合约结算时,如果安特卫普的商品交易所的香料大于合同价格,贸易商会继续执行这份合同,反之便取消这份合同。
从期权的角度来看,“溢价交易合约”的买方相当于购买了一份看涨期权,标的物是远期合同,权利金便是溢价额。运用期权合同进行市场价格风险管理的方法,从安特卫普商品交易所,迅速向周边城市传开。除此之外,有记载的较早利用期权进行风险管理的事件,众所周知的是发生在17世纪荷兰的“郁金香事件”。
责任编辑:翁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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