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对铁矿石期货交易实行涨跌停板制度、保证金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异常情况处理、风险警示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目的。
涨跌停板制度
1.每日价格最大波动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大商所选取了2008-2012年环渤海地区63.5%品位铁矿石现货日价格连续数据进行分析,样本数为1350个。在样本区间内,铁矿石现货价格日涨跌幅度超过4%的仅占1.33%,涨跌幅度低于4%的约占98.67%。从国际三大铁矿石价格指数之一的MB指数来看,其同期数据波动小于4%的比例约为98.5%。综合考虑铁矿石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特点,并借鉴相关市场涨跌停板设置情况,大商所将铁矿石合约的涨跌停板确定为4%,完全可以覆盖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正常需求。
2.出现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时,交易所将提高涨跌停板幅度,提高幅度与大商所其他品种相同。
3.连续同方向三个停板时,风险控制手段沿用焦炭、焦煤期货的处理办法。
保证金制度
焦煤期货的保证金设置方法沿用大商所已有品种的习惯做法。
1.一般月份的交易保证金设为5%。会员将向客户收取8%,足以抵御4%的每日价格波动。
2. 临近交割期时,交易所根据不同时间段调整交割月合约保证金。铁矿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合约交易保证金提高至合约价值的10%;铁矿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合约交易保证金提高至合约价值的20%,用以抵偿投资者或会员因交割违约而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和征购、竞卖中可能发生的溢、折价损失。
3.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变化调整交易保证金。基于谨慎原则,大商所将铁矿石期货持仓设为80万手。当市场持仓超过80万手后,交易保证金比例统一设定为7%。
持仓限额制度
为了防止市场操纵,大商所在铁矿石品种上实行严格的投机头寸限仓制度,并且与套保审批制度相互配合。通过套期保值申请,获得套期保值额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持仓限制。大户报告制度、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异常情况处理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参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铁矿石期货知识之七)
责任编辑:翁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