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E的市场监管部隶属于法律监管部,法律监管部还包括法律部以及其他一些职能部门,如会员部,负责会员的管理、保留会员的历史记录等,另外还有一些组为董事会服务。
CME的市场监管部根据工作职能划分为六个组,包括违规调查、市场合规、法规执行、数据核实、法规教育咨询和战略发展和技术创新等。
CME成立于1898年,前身是芝加哥黄油和鸡蛋交易所,曾经是美国最大的期货市场,也是世界第二大期货和期货期权交易所。2007年7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与CME宣布完成合并,合并后的新交易所被命名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CME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的期货与期权交易所,在美国及全球分别占有95%和40%的市场份额。目前,CME集团旗下拥有4个主要交易中心:CME、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和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2012年10月,CME集团签署了一份明确的协议,宣布将收购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庞大的市场需要与之配套的监管体系,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的规定,交易所应制定和执行相关规则,以规定(或者通过细则详细界定)交易所提供的交易执行设施运作方式,包括任何电子配对平台运作方式的规则或细则,并确保由合约市场设施达成的或通过合约市场设施达成的交易的财务完整性,包括与衍生品结算组织进行的交易清算和结算在内。
CME监管部门组织结构
CME的市场监管部隶属于法律监管部,法律监管部还包括法律部以及其他一些职能部门,如会员部,负责会员的管理、保留会员的历史记录等,另外还有一些组为董事会服务。法律监管部通过General Council向交易所的主席汇报。虽然市场监管部是法律监管部的一部分,但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其属于半自治并且是独立的,因为要尽少受到会员、高管、董事会等的影响。政府要求交易所的监管部门保持独立性,CME的市场监管部必须向董事会下面的监管委员会汇报。
1.CME市场监管部分工与职能
2012年,CME集团的市场监管部有150个员工,集团下属三家交易所CME、CBOT和NYMEX各有50人左右。CME的市场监管部内部是横向分工协作的运作方式,分为两大模块:违规调查和市场合规。违规调查从微观视角出发,重点关注交易过程,认定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如洗售交易、虚假申报等。市场合规从宏观视角出发,重点关注持仓、头寸限制、持仓报告、价格异动,旨在发现囤积居奇、逼仓等市场操纵行为。
CME的市场监管部根据工作职能划分为六个组,包括违规调查、市场合规、法规执行、数据核实、法规教育咨询和战略发展和技术创新等。
2.CME市场监管部运作流程
在市场监管部违规调查或市场合规组发现可能的违规行为后,将会形成初步的调查报告,经数据核实组确认事实后递交初审委员会,初审委员会审理后如果认为发生了违规行为,应该提出指控,就会向商业委员会提交相应的指控备忘录,商业委员会将作出裁决,是否对被指控的会员或非会员市场参与者作出处罚。初审委员会如果认为不构成违规,可以不采取行动,也可以要求市场监管部继续调查。如果市场监管部认为初审委员会不采取行动的审议结果不妥,或商业委员会最终的裁决不妥,可以向上诉委员会要求上诉。
CME的监管规则
目前的CME集团由CME、CBOT、NYMEX以及COMEX组成,尽管已经合并成一个集团,但每个交易所仍然有独立的自律监管机构(SRO),并且有各自不同的规则。为了给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共同的规则框架,三家交易所在规则手册的结构、语句和编号等方面很大程度上修改了规则使其保持协调统一。
CME的规则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及一些专业名词的定义;第二部分是具体的规则手册。规则手册的第一章为总则,包括交易、结算细则等,之后七章按CME上市的品种分类,分别为农产品、货币、权益及指数、利率、证券期货产品、信用违约掉期和利率产品的合约细则。CME的监管体系主要体现在总则中,分别对会员、交易所的管理机构、交易资格和管理、规则的执行以及仲裁这几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1.会员
CME会员的席位包括CME全席会员、国际货币市场全席会员、指数与期权市场全席会员以及新兴市场全席会员。规则中规定了会员席位的购买、出售和转让程序;会员的权力和责任;非自愿出售等条款。CME对会员的监管主要根据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遵守美国《商品交易法》(CEA):交易所的所有会员必须遵守CEA的规定以及CFTC根据该法案条款颁布的相关规则和管理办法,包括报告的归档、账簿和记录的维护以及接受CFTC正式授权代表的调查和来访。
第二,违反美国《商品交易法》(CEA):当会员违反CEA的规定,接到CFTC依照CEA发出的关于任何人被证实违反CEA条款的最后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交易所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行动以执行CFTC的指令,并向董事会报告。
我国期货市场目前会员分为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规则中规定了会员资格、会员的变更和监督管理等。会员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则处理。
2.交易所治理
CME在规则中规定了董事会的权力与责任,在监管方面,交易所的董事会必须服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条款。
第一,对于会员的指控听证会上行使裁决权,在听证后裁定对该指控应实施的纪律行动。
第二,制定和修改交易所规则,前提是董事会也已授予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及首席执行官共同制定和修订交易所规则。
第三,在处理突发事件有行动的权力。
3.交易资格和规则
CME在规则中规定了关于入场权力,交易资格和管理办法以及交易惯例等方面,对构成交易违规行为作了明确定义,在交易实务里对各种具体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解释。另外,规则中还对套保、套利的豁免条件、大户报告制度以及电子交易系统Globex的规则进行了规定。
交易所的所有会员必须遵守交易所的规则,并根据CFTC的相关规定进行注册。一旦信息发生变更,必须根据要求报告并立即通知交易所的股东关系和会员服务部门。
4.规则执行
CME的董事会经常对现有规则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建立公开自由的市场,维护正当的商业行为,并对公众在与交易所及其会员的交易中提供保障。另外,董事会已设立委员会,授予其调查、听证和实施处罚违反交易所规则行为的责任。董事会也会按规则的规定授予交易所有关部门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实施处罚的责任。
(1)首席监管官
负责交易所的规则执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获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资源以及其他可能对指控的违规行为和市场环境进行调查所必需的交易所资源。首席监管官也可以将此类权力授予市场监管部的相关人员。
(2)商业行为委员会
对会员涉及行为操守、交易实务、业务实务、交易道德和操控市场或危害交易所诚信的其他行为有管辖权;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的权力;对非会员采取行动的权力;对进入措施举行听证的权力;对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事项举行听证、诉讼和上诉的权力;对会员和非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的权力。
(3)初审委员会
当市场监管部有理由认为有违规行为发生时,初审委员会负责接收和审查相关案件的调查报告。当市场监管部请求提起指控时,无需将其意图通知初审委员会。初审委员会有权命令任何会员出席和提供与调查事项相关的所有账册和记录,并且应当尽可能地在收到市场监管部提交的调查报告的30天之内进行审查。
(4)听证
所有的商业行为委员会的专门小组和董事会的听证委员会进行的纪律程序,须根据指定的程序进行。
(5)上诉
市场监管部可以就商业行为委员会的最终决议或实施的制裁,或就对该委员会拒绝按其要求进行指控的事项向听证委员会上诉。市场监管部提出申诉要求后,相关的决议应延缓执行,除非董事长或商业行为委员会专门小组主席表示该决议在上诉期间不予延缓执行。
我国期货市场的规则中的《违规处理办法》并未涉及到立案调查及移送等具体程序,相关规定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办法》中体现,分为立案调查、移送与接收、案件审理、送达与执行、复议和归档等。
5.仲裁
CFTC规定,美国的交易所必须有一个仲裁和调节纠纷的机制,因此,CME在规则中规定了会员对于指定的同交易所相关的纠纷可以进行强制性仲裁的程序和规则等。
(1)立案程序
发起仲裁请求:原告可在索赔可仲裁期间,通过提交书面的纠纷陈述、填写仲裁资料表,向市场监管部交纳适当的仲裁费之后,启动程序。市场监管部可以拒绝任何不能全面描写纠纷的索赔,或在可申请仲裁期限结束之后提出的请求,或不能在交易所进行仲裁的请求。
回应仲裁请求:所有的被告都应该在收到书面请求后的21天内提交书面回答。除非仲裁一方及时提出对纠纷可仲裁性的质疑,那么应当在收到书面确认纠纷可仲裁性决定通知后的21天内作出回应。
(2)听证会
市场监管部应当从交易所的仲裁委员会中选取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纠纷进行听证和作出决议。
(3)裁决
在听证后,或者对于客户不超过5000美元的索赔和相关信息之后,仲裁庭应当发出一份由仲裁庭主席和大多数成员签名的书面决议。仲裁庭可裁决任何争议事项,并发布任何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解决纠纷的指令。
(4)上诉
会员之间的纠纷决议,如果导致非现金裁决,或者涉及赔偿总额超过10000美元的索赔、反索赔、交叉索赔或者第三方索赔,可以就此决议向董事会的听证委员会提出上诉。仲裁庭的其他决议都是最终的,不可提出上诉。如果需要提出上诉,必须在收到决议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部提出书面文件,说明上诉理由,并交纳费用。
启示与建议
第一,深入挖掘产品运行规律,查处市场违规行为。CME市场监管部负责发现和调查案件的两个组——违规调查组和市场合规组中,从事分析工作的人员比例达到三分之二,这些人员拥有长期跟踪特定品种的经验,通过搜集市场基本面数据,培养对市场变化的直觉,发现的操纵等违规行为。
第二,加强合规警示教育,培养投资者良好交易习惯。加强对规则、监管制度的宣传、说明,在投资者违规前尽量提醒、警示,呵护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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