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1日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原油期货相关业务规则,引人关注的中国版“原油期货”上市指日可待,相关人士也表示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中国证监会2014年12月12日正式批准原油期货上市,至今已过去两年半,2015年能源中心三次对原油期货交易规则草案征询意见,2017年5月11日,能源中心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章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以及11个业务细则,其中包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这意味着中国版“原油期货”上市只差“临门一脚”。
而此次发布的原油期货业务规则与草案有哪些区别?入市门槛如何?境外投资者如何参与国内原油期货交易?哪些油以及哪些企业能参与交割以及采用什么方式交割?下面我们就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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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概况
原油期货合约与此前公布的草案最大的不同在于交易单位由100桶/手变为1000桶/手,这与国际上最重要的两大原油期货合约,即WTI原油期货合约和Brent原油期货合约保持一致,但这也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另外,涨跌停板设置为4%,这与国外两大原油期货合约没有波动限制的设置差别较大,原油作为波动较大的品种,这样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但也因此会产生与国外原油期货套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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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市门槛
参与原油期货交易,个人客户的资金要求是50万元,单位客户的资金要求是100万元,同时还要求具备期货相关的交易记录,此外对于单位客户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开立原油期货交易编码,单位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
(2)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3)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4)具有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包括期货交易决策制度,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等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期货交易风险控制制度;
(5)具有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包括向开户机构提供和及时更新负责期货交易的部门主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信息的机制;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开立原油期货交易编码,个人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
(3)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已在境内期货交易场所、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开户的,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或者境外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5)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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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能源中心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也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水平。
根据合约最低保证金要求,交易一手原油期货的最低保证金为17500元左右,但根据期货公司的标准,保证金要求大概在2-3万元/手,与国内其他期货品种相比,保证金要求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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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要点
(1)交割油种
根据合约规定,交割品质:中质含硫原油,API度32,含硫量1.5%。国内原油期货的交割品质与国外最重要的两大原油期货可交割品质形成区别,同时国内可交割品只规定了具体的油种和标准,而不设注册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可交割范围。此外,中质含硫原油这一油种的市场容量达到50%以上,主产区为中东地区,而中东地区是中国原油最重要的进口来源地,我国每年来自中东地区的原油进口量占比超过50%。
(2)交割方式
根据原油期货交割规则,原油期货交割采用实物交割、仓库交割以及保税交割方式,所谓保税交割,是以原油指定交割仓库保税油罐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原油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期货交割。
(3)交割库
目前,能源中心尚未公布具体交割仓库,但据我们了解,交割仓库主要集中在原油进口港口,可辐射日韩亚太地区,包括辽宁、上海、江苏、广西等地区港口保税区;目前核定库容在535万方左右,一期投入使用230万方左右,具体以能源中心公布为准。
(4)哪些企业能参与交割
由于国内原油开采以及进口受到国家严格管控,因此目前来看,可参与交割的企业并不多,包括5家国营企业以及30家左右拥有原油进口资质的地炼企业及贸易公司,但今年5月5日,发改委宣布停止接收进口原油的申请,这意味着拥有原油进口资质的企业规模暂时不能再扩大。除此之外,对于“拿不到”原油的企业来说,还有一种参与原油期货交割的方法,即可以先作为买方交割拿到货,然后就可以作为卖方进行交割或进行相应转口贸易以及保税区流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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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模式
原油期货首次引入境外交易者,具体的参与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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